中国汽车工程师之家--聚集了汽车行业80%专业人士 

论坛口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QQ:542334618 

本站手机访问:直接在浏览器中输入本站域名即可 

  • 5210查看
  • 3回复

汽车售后服务接待基本知识1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3-6-2010 18:3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汽车零部件采购、销售通信录       填写你的培训需求,我们帮你找      招募汽车专业培训老师


汽车售后服务接待人员是当车主(客户)光临服务厂时,最先前去接待的人员,务必给车主(客户)感觉他(她)受到重视及尊重,故接待人员的举止,直接给车主(客户)感觉出这公司的形象及制度。因此接待人员必须内心常记住,它代表着全公司的同仁在接待一位客户,也是公司给外人看的第一次接触。能了解其工作的重要,必能积极的扮演接待的角色,才能获得客户的信赖,完成公司及主管所交付的任务。
接下来就让我们一同来认识汽车售后服务接待基本知识!

定义
汽车售后服务:汽车售后服务是指专门为汽车作保养、修护的工厂。
接     待:当车主(客户)将汽车开至服务厂时,最先前去迎接车主,为车主及汽车所作的一切服务性的工作之总称。

学习目标
一、经过相关知识的阅读与学习之后,你能够了解接待的重要,且能在5分钟内正确地说明接待的三个原则及三个要素。
二、经过本单元的学习之后,你能够在30分钟内正确的、让顾客满意的接待一辆来厂的汽车。

学习活动
  本单元的学习活动分为二部份:(1)相关知识,(2)实际操作。在实际操作之前,你必须学习汽车售后服务接待的基本知识,你可以从下列二种方法中选一种进行你的学习:
一、阅读本教材第5页至第22页。
二、阅读参考各厂家汽车售后服务接待训练手册。

本教材的第一个学习目标是:

经过相关知识的阅读与学习之后,你能够了解接待的重要,且能在5分钟内正确地说明接待的三个原则及三个要素。

一、汽车售后服务接待的重要性
服务的工作由好的接待开始,而服务工作要使顾客认定和满意,必须由优秀的技术水准与良好的接待与应对相配合。如果在技术上我们自认为做的良好,但如在顾客接待时,使其感觉不亲切或不满意,这将会对我们所提供之服务大打折扣,因此要如何使无形的接待服务变为有价值,那就必须由接待人员对本身职务有所认识,如此方能发挥接待的功能。

接待的最高原则是,全体员工以诚意来迎接客户。如同在家迎接客人时,如家族中有一人不喜欢来客时,会令对方感到非常不舒服。
  全体员工要了解到,有了客户公司才得以维持,各人均应站在自己的岗位上,以「客户至上」为原则来接待客户。
  过去以「将车子完全修好」作为满足客户的第一要件。因此,往往造成只要有好的技术,客户自然会光临的想法。但除此以外,从今以后我们应从心理欢迎客户的惠顾,而且要学习将诚意传达给客户的技巧。

二、接待的原则
  我们要让客户感受到他们受欢迎,必须谨记下面三项原则。
1. 常怀感激之情来接待客户。
2. 站在客户的立场、温馨的接待。
3. 热诚地行动。

三、接待的三个要素(3S)
  我们所面对的客户其年龄、职业、性别的分布甚广,而且每个人的性格不同。在接待的时候须配合客户的特质,但有三个要素是不管对任何客户都需要的,此三项称为「接待的三个要素」即接待的3S。
1. 迅速(Speediness)
  接待需要反应灵敏,万万不可让客户有坐立不安或等得不耐烦的感觉。
2. 诚实(Sincerity)
  良好的接待需要良好的口才,这是以前所强调的,但在现在诚实则是最重要的因素。说得天花乱坠,当场可能跳脱开一些问题,但就长久来看终将会失去信用。
时常站在客户的立场热诚帮他们处理问题,诚实并热心的服务人员是受大家所喜爱的。
3. 微笑(Smile)
  话说「没有微笑的人不要做面对客户的工作」,接触客户时微笑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若嬉皮笑脸,反而只会引起反感而已,平常就应站在镜子前练习那一种表情会受人欢迎。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7-2010 12:3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很好~~多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9-7-2012 10:49:3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的好好哦!我会好好学习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12-7-2012 02:19: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快速发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Archiver|汽车工程师之家 ( 渝ICP备18012993号-1 )

GMT+8, 15-7-2025 04:57 , Processed in 0.309347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