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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报废后所有人可申请使用原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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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8-2015 11:17
  • 签到天数: 5 天

    [LV.2]偶尔看看I

    发表于 24-6-2007 21:2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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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曰起,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这是记者21曰从公安部交管局了解的。目前,机动车报废后,号牌号码由车辆管理所收回,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后,需要另外选择新的号牌号码。但实践中,有的机动车所有人由于个人喜好、使用方便等原因,希望继续使用原来的号牌号码。为了满足这些群众的需求,公安部交管局规定,原机动车报废6个月内,机动车所有人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也可以重新选择新的号牌号码。

        同时,机动车所有人超过6个月未提出继续使用号牌号码申请的,车辆管理所收回此机动车号牌并重新启用,供群众公开选取。为了防止有些人恶意买卖或变相买卖机动车号牌号码,规定申请继续使用报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的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机动车报废前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所有人不得申请使用原号牌号码。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1-7-2007 23:5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途遥远,,,,,,,可惜走了慢一点,,,,不不定期还是要走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连路费....税都不用买了,,,加到油那里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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